自愿申报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自行注册系统账号。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需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申报要求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我要注册 已注册,直接登录 国家标准化试点申报指南(2026年度)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上传必要附件(申报单位和参加单位(如有)上传在“信用中国”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还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在系统中提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时,下载并打印申报书,报送纸质申报书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
根据《通知》要求,本年度围绕智慧农业、碳排放、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征集一批试点项目。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择优向国家标准委推荐备选试点项目,总数不超6个(联合部门下达的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专项试点可额外推荐2个),同一领域不超2个。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审核通过后,线上线下同步提交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线上线下同步报送国家标准委(申报书纸质件不需要附信用信息报告纸质件)。
申报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需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荐,有关申报具体要求详情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